(688022)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财务总监蔡昌蔚因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此次事件主要涉及公司未能按期归还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为2.4亿元。
经查明,在2024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然而,截至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届满,公司并未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违反了相关规定。蔡昌蔚作为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及蔡昌蔚作出了纪律处分决定,并要求公司及其董监高人员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以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